3月27日,广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平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肖凤新,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靳书君,副主任宋树显、王云霄、陈军,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姜朝广、田建庄,县人大各委室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明辉,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江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根英,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政府部门有关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广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广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广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广宗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通过广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广宗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书面);审议通过广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的实施办法(草案);审议广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通过广宗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草案);审议通过广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办法(草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讲话精神(书面);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接受郝梁丞辞去广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
张晓博为广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根据《广宗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宣誓办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宪法宣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田建庄、刘恒暖两名委员和张晓博同志依次进行宪法宣誓。
来源:广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