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2021年度权责清单
体裁分类:权力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05-27 发布机构:编办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公开《广宗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试行)》的说明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广宗县全面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和省市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安排,23个县政府部门及8个乡镇权责清单(试行版)已经县权责清单编制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清单公布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严格执行清单制度
此权责清单是在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经过梳理调整编制而成的,实现了“两单融合”的改革目标。广宗县权责清单共涉及31个单位,4375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676项、行政处罚2559项、行政强制86项、行政征收86项、行政给付251项、行政检查158项、行政确认384项、行政奖励31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类136项。各单位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在“权责清单”所梳理的权力事项范围内,依法规范行使法定的权力,并全面履行与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监督行政职权运行
各单位要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凡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更不得擅自创设和增加。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督查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便民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清单动态调整。各单位权责事项要与省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事项等目录清单进行有效衔接,并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单位间职责调整划转和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等,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的调整,由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提出,经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审核后,提交县人民政府审定。原公布的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权责清单与本次梳理清单内容不相符的,以本次为准。当前公布的《权责清单(试行)》,不作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依据。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