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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1)销号的公示

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6-02-10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偏低,2024年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2021年下降4.5%,分别低于全国重点城市和全省平均水平4.5和2.1个百分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至2月28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7212140

电子邮箱:gzxhjbhj@163.com

   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