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1-12-08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谋划我县安全生产事业长远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邢台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及广宗县“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法制制度建设,系统推进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大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企业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广宗,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推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统筹兼顾、协同前进、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实现区域、行业领域的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
依法治安、改革创新原则。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强化制度约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依法监管。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培养,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产能,提高企业的安全科技含量,提高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突出预防、夯实基础原则。坚持突出预防、防范在先,多措并举,采取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对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解决各种问题,消除各类隐患,防患于未然,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亡人事故发生。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准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初步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形成安全风险可识可控、隐患及时化解、应急处置科学有效的事故防范和救援体系。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能力、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显著改善,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监管责任、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进一步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推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居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健全“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形成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
(二)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一系列落实法规要求的制度措施,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监管执法制度体系、隐患治理制度体系、宣传教育制度体系、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等,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举报核查打击机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问责工作机制等,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明确各乡(镇、区)、各部门“打非治违”责任,做到责任全覆盖,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围绕春节、两会、汛期、国庆等重点时段,以事故多发区域和行业为重点,逐行业、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完善“四不两直”制度,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做到执法监管全覆盖。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严厉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法查处到位。建立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严肃追究“打非治违”不力引发事故的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通过对问题企业的执法,严肃追查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深化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创新,组织安监、消防、住建、市场监管成立联合执法组,贯穿全年对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一是树立问题导向,直面隐患。二是树立责任导向,揭短亮丑。三是树立落实导向,盯住不放。对检查发现的每一处事故隐患,明确“五落实”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突出行业特点,突出重在预防,突出源头治本,突出隐患整治,切实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开展职业危害领域专项治理,强化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危险化学品: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信息共享和公开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对不符合安全准入条件的企业实施搬迁关停。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制度。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和罐区整治。
烟花爆竹: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巡查和暗查暗访,落实乡镇、村居两级责任,建立防控和举报奖励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建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建筑施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施工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强化房屋建筑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转包、违法发包分包和违规使用建筑材料的行为。严格对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强化重点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临时建筑物安全监管,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加强城镇危楼、农村危房和棚户区改造安全管理。加强拆迁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探索“业主、监理、施工、政府、中介、社会”共同参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联动机制,建立市场准入、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施工事故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工贸行业:推动工贸企业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完善建材、机械、轻工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消防: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消防安全监管。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推动乡(镇、区)按标准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开展易燃易爆、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特种设备: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巩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多元共治机制;全力做好公共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推行网格化安全监管,提升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水平;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单位、公共场所、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力度,不断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强化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和属地监管,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量化细化具体化,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监督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法规要求,深化承诺制,健全“三项制度”,推进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涉及跨部门、跨行业领域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究其必果,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从根本上截断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源头。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做好工作衔接,把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执法监管全覆盖、日常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每月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成熟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进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提升防范事故能力。二是提升宣教培训能力。创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在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培训中,积极探索开展服务式、保姆式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加强对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能力和素质。三是强化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燕赵行”等系列宣传活动,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力度,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加强企业内部的全员培训,特别是要抓好三级培训教育,强化岗前培训,确保所有员工都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技能,把对企业进行全员培训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基础性工作。加强安监系统干部的培训,继续组织参加好市安委会举办的“周末大讲堂”等活动,强化学历教育,鼓励大家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将业务学习日常化、系统化、制度化,做到常抓不懈。
结合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贯活动,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入心入脑。宣贯活动要结合各项工作实际,贯穿于各项重点工作、业务工作之中,形成企业守法经营、政府依法监管、群众知法护法的良好局面。
(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指挥三大体系建设。
1、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总结隐患排查体系建设经验,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依托市安委会建设的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县、乡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落实企业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标准化、全员化。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抽查执法与效果评价制度。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对未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2、建立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安全风险识别和分级管控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开展风险源普查。根据产业结构分布,全面排查重大风险,确定重大风险行业及风险等级;建立风险源动态数据库;建立重点危险源普查、跟踪和警示信息系统;建立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制度、管控制度、公告制度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完善辖区风险防控机制,按企业风险级别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加大对高风险行业的监察力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3、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托市安委会建设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不断充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积极开展重大救援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充分履行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的职能职责。完善应急救援信息管理体系,依托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做到信息传递及时、指挥协调有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装备、救援能力建设,结合辖区特点、行业特点、企业特点,定期开展演练,提升救援处置能力。
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抓好应急队伍、应急机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工作,加强预案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指挥员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值班值守制度,依法依规对带班、值班人员进行授权,提高救援效率。
(七)健全职业健康保障体系,有效防控职业病危害。
1、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继续开展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探索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监测、评价与控制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2、突出管控过程精准化。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到2020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电子档案,到2020年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3、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建设与监管。鼓励大中型企业建设多种形式的科技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研究。设立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公益指导、援助平台,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小微型企业提供技术援助的制度。
(八)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制度。对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由企业设立公告栏,实时公告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让广大从业者人人知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制度。县政府及安监、公安、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利用辖区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实时播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信息;县安委办定期向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发送安全生产短信。
(九)积极推动科技兴安。
建立“政府引导、院所研发、中介推广、企业应用”的“科技兴安”工作机制,出台支持安全科技研发、推广和应用的政策措施,建设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支撑平台,大力发展安全产业,加强安全科技的推广应用,以科技武装安监部门、监管人员、企业及从业人员,逐步实现安监部门监管装备和监管方式、企业生产装备和设备设施以及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素质的科技化;推动危险工种和危险场所作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执法装备、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十)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4〕8号文件为指导,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工贸行业(企业)为重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和诚信报告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2、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支撑能力。依托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整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完善我县安全生产诚信数据基础信息。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构建完备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全面、真实、及时记录征信和失信等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兑现安全承诺、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以及企业负责人、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等安全生产行为,加快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信用平台的对接,实现与社会信用建设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
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政策导向,为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激励企业安全生产诚实守信,建立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纠错激励制度,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把诚信建设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完善规范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遵守,鼓励和动员新闻媒体、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区)要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将安全生产规划有关任务及目标指标分别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规划与有关建设计划、各类行动计划以及年度计划紧密结合起来,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安委会有关部门要全面推进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
(二)严格责任追究。
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机制。实行企业负责人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把安全生产目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重点落实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三)加大安全投入。
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县政府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保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县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重点支持监管监察能力、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科技、企业技术改造、宣传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等重大工程建设。要落实企业安全投入责任。要建立安全生产多元投入机制,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保障规划提出的任务和重大工程顺利实施。
(四)规范法治秩序。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委会议事、部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约谈、事故和隐患举报等制度。完善严格执法的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和程序。建立对执法效果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强化联合执法。
(五)强化科技兴安。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认真落实好市安委会出台的安全科技研发、推广和应用的政策措施,整合安全生产优势科技资源,壮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实施重大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科技攻关,建立安全生产科技应用示范工程。建立完善县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六)加强舆论监督。
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整改。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规划实施与考核
(一)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安全教育培训等主要任务,是企业应尽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强化监督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属于约束性指标,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和有关部门,确保完成。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把安全生产重点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财政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财务政策。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商务、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综合评估,加强考核。
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广宗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评估考核办法》,采取季度跟踪问效、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等方式,对有关单位的规划实施情况,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全县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指标,纳入全县各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系统,层层分解,确保完成。

冀公安备案号1305310200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