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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宗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体裁分类: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广政办字〔2023〕5号     发布时间: 2023-03-16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广政办字〔2023〕5号

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宗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

体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广宗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宗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根据《河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1-2025年)》《邢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邢台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社会经济状况

广宗县辖8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213个行政村。七普人口280603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67‰;65岁以上老年人为37807人,占比为13.47%。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36.51%。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647092万元,财政总收入本县39040万元,上级165735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04元,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00元。

二、居民健康状况

2020年全县人均预期寿命为77.75岁;婴儿死亡率为2.1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27‰,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

三、医疗卫生状况

(一)卫生资源拥有量

截至2020年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367个。其中,县办综合医院1个,县办中医医院1个,社会办医院6个;乡镇卫生院8个(包括中心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31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包括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他卫生机构34个。编制床位600张(包括社会办145张、乡镇卫生院138张),实际开放床位1123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4.00张;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由2015年的784人增加到2020年的1101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05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1.15人,医护比1:0.56、床护比1:0.29;全科医生取得合格证28人,注册全科医生人数32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2.14人;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0.24人;乡村医生465人,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1.31人。

(二)卫生资源利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因受疫情影响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由2015年的1442492人次减少到2020年的1178517人次,出院人次由2015年的25858人次减少到2020年的21803人次。2020年平均住院天数为9.3天,县级医院床位使用率为46.32%,社会办医院床位使用率为49.58%,乡镇卫生院床位使用率为3.11%。

四、存在问题

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卫生健康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

(一)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和素质性矛盾依然突出。

(二)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优质医疗资源总量少,专科医院数量少、范围小,与医疗服务配套的相关产业发展不足,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卫生体系尚不健全。

(三)医疗服务能力较低。各类别医疗机构的使用水平差距较大,各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民办医院之间在门诊、住院方面差距较大,发展水平不均衡。

五、机遇与挑战

(一)卫生健康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卫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强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确立了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卫生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将为维护人民健康奠定坚实基础;人民生活更加宽裕,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进一步激发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将为发展健康服务创造广阔空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速发展,数字经济、生物技术、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层出不穷,将为提升健康服务水平、转变服务模式提供有力支撑;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深化,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将为卫生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强大保障。

(二)卫生健康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人民健康需求不断升级与卫生健康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主要表现在资源总量不足、优质资源短缺、结构布局失衡,一些短板和弱项突出,医疗卫生发展服务体系缺乏衔接协作,多层次、多样化、品质化、个性化追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仍需进一步破解,婴幼儿照护、职业卫生、老年健康等新的服务增加,迫切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模式,增强卫生健康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实现从以疾病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健康为中心。

第二部分  总体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的基本遵循,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强化系统整合,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服务功能,发展方式由外延式发展转变为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管理手段由粗放型管理转向科学化管理,积极推进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需求,为打造“经济强县、美丽广宗”提供健康保障。

二、遵循原则

——坚持健康需求,平急结合。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健全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平急结合”双重任务的需要。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常备不懈,将预防关口前移并贯穿医疗救治的全链条、各环节,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全方位屏障。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系统整合,上下协作。以基层为重点,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强化分工协作,打通制约医疗卫生资源协同联动的关键环节。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实现防治结合、医养结合、中西并重和多元发展,形成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的整体合力。

——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效能。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发挥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公立医院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人能力,特色优势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广宗县“十四五”时期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目标

指标性质

公共卫生体系

1

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人)

0.24

0.83

预期性

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95

100

预期性

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4

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筛查门诊(发热诊室)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医疗服务体系

5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4.00

5.35

预期性

6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05

2.45

预期性

7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1.15

2.63

预期性

8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人)

0.16

0.54

预期性

9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14

3.93

约束性

10

医护比

1:0.56

1:1.07

预期性

11

床人比(卫生人员)

1:0.98

1:1.6

预期性

中医药

服务

12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50

0.62

预期性

13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0.18

0.85

预期性

14

设置国医堂乡镇卫生院比例(%)

87.50

100

预期性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5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57

4.50

预期性

16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第三部分  体系架构与机构设置

医疗卫生资源主要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按照常住人口规模的服务半径合理布局,推动资源优化调整和共享利用。

一、机构设置

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主体,以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设施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

(一)医院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

1.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是政府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主要承担县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的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

“十四五”期间,在县域内,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支持设置精神、口腔、护理、康复、老年病等公立专科医院,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政府落实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责任。

2.非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是公立医院的有效补充,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或高端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中医、精神、肿瘤、儿科、检验、影像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支持发展康复、护理、养老、安宁疗护等服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厂矿企事业单位医务室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1.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包括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设置2所中心卫生院和6所标准化卫生院,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成中心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

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分别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和慢病管理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周边县域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

2.小区卫生站。所有新建、改建小区按标准设置卫生站,2000人口以上居民小区设一所卫生站,不足2000人口的居民小区按照“就近相邻、每2000人至少设置一所”的原则联合设置卫生站。居民小区卫生站实行一体化管理,以小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

3.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对村较大、人口较多和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慢病管理等工作。

4.诊所、医务室(卫生室)。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门诊部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实行准入管理。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由政府举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为政府主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等。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广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合理界定功能职责。

2.妇幼保健机构。设广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妇幼保健机构除承担保健、医疗工作任务外,协助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县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在上级指导下承担妇幼保健工作。

3.急救机构。依托县医院设立县急诊科,每个二级医院设立急诊科,各乡镇卫生院设立急救点。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提升乡村医生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服务能力。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齐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构建覆盖全县、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院前急救网络。

4.广宗县医院精神科。支持广宗县医院设精神卫生科和病区(床位30张),按建设标准和要求加快推进落实,构建以县医院为主体、中医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主要承担本辖区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等任务。县卫生健康部门应在辖区内依托医疗机构设置精神专科或精神卫生中心,承担各类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专业精神卫生机构。

(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县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与县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县域资源共享。鼓励发展疗养院、护理中心、康复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为疾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等。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按照法律、法规和县域规划,根据社会需求合理设置其他卫生健康服务或管理机构。

第四部分  卫生资源配置

本着“增加总量,优化存量,调整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以公共卫生风险防范要求和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统筹“平时”服务和“急时”应急双重需要,急性和非急性疾病防治并重,着眼全县卫生资源总量少、结构不合理、布局不均衡实际,依照《河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1-2025年)》和《邢台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合理规划、配置、布局全县卫生健康资源。

一、床位

(一)合理增加床位规模。到2025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35张。其中,医院床位数4.33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02张。医院床位配置中,公立医院3.23张,非公立医院1.10张。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人口0.85张配置。

(二)优化床位结构。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专科医院。适度控制治疗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病、重症、妇产、儿科、肿瘤、康复、精神、老年病等领域倾斜。其中,传染病救治床位按50张要求配置,根据医疗机构类别和床位使用功能,实行床位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床位急慢分开。

(三)提高床位使用质量。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规划编制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开放床位数超过规划编制床位数的要区分情况逐步调整规范,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增加床位。推动县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类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转诊比例和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二级医院不高于8天。鼓励医疗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实行统筹调配。

广宗县“十四五”时期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表


机构名称

2020年床位数

2025年

床位数

备注

实有

床位

编制

床位

县办医院

广宗县医院

770

240

704


广宗县中医医院

50

50

170


广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

20

30


小计

840

310

904


乡镇卫生院

广宗县冯家寨卫生院

15

20

39


广宗县葫芦卫生院

15

15

26


广宗县塘疃中心卫生院

20

20

49


广宗县核桃园卫生院

15

15

34


广宗县广宗镇卫生院

30

30

38


广宗县件只中心卫生院

20

20

32


广宗县东召卫生院

15

15

24


广宗县大平台卫生院

8

10

44


小计

138

145

286


非公立医院

145

145

308


合计

1123

600

1498


二、人员

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工作量为依据,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实现各类人才规模与人民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

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4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63人。加强儿科医师、麻醉师、助产士等紧缺医技人员培养,大力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每千人口药师(士)数增长到0.5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医师数达到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人。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数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应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适应基层首诊和家庭医生守门人要求,到2025年,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置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按每万人口配备3.93名全科医师,每家乡镇卫生院至少应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并落实到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人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达到1.75人,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按每万名人口配备1名的比例配备,按照设置床位数以1:1.7确定临床人员。卫生监督、急救中心(站)、健康教育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以及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广宗县医疗卫生机构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和注册护士配置表


机构构名称

2020年现状

2025年规划目标

执业(助

理)医师

注册

护士

执业(助

理)医师

注册

护士

县办医院

广宗县县医院

206

244

270

361

广宗县中医医院

28

7

53

100

广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1

7

20

50

乡镇卫生院

广宗县冯家寨卫生院

21

5

22

26

广宗县葫芦卫生院

14

1

16

15

广宗县塘疃中心卫生院

21

4

22

28

广宗县核桃园卫生院

14

2

16

20

广宗县广宗镇卫生院

22

4

23

21

广宗县件只中心卫生院

18

1

18

20

广宗县东召卫生院

9

1

11

14

广宗大平台卫生院

17

3

20

24

其他

非公立医院

43

23

43

26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152

22

152

31

合计

576

324

686

736

三、设备

(一)优化医用设备配置。严禁公立医院超常装备,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型。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其他医疗机构根据社会需求合理配置。鼓励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检测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立县域医学影像、检验检查等共享中心,推动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社会化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影像中心,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资源共享。

(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配置。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大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加强承担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体外膜肺(ECMO)、移动CT、聚合酶链反应仪(PCR)、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设备配置。

四、技术与信息数据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具备专科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前沿技术项目,大力扶持包括内镜和介入等微创诊疗技术发展,逐步实现内镜和介入诊疗技术县域全覆盖。

到2025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科教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支业务技术精、创新能力强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加强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疾病研究,积极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每年按要求向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推荐,每年至少匹配1个。遴选一批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进行重点建设。经过1至2个周期的建设(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打造一批代表我县特色优势、市内领先、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医学领先学科。积极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领域的优势特色,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与应用。

专栏1  “十四五”临床重点专科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1.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不少于5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

2.医学重点学科。围绕眼科、骨科、心血管内科等学科,打造一批代表我县特色优势、市内领先、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医学领先学科;以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呼吸科、胸外科、心血管科等为重点,建设一批解决重大疾病诊疗问题、达到市内先进水平的学科。

到2025年,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二级综合医院实现率达到70%;落实《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实现二级以上医院的90项指标。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推进健康监测、智能辅助诊疗等应用场景建设。

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加强健康数据的管理与应用,完善健康管理、家庭医生服务、慢病临床决策等应用平台建设。发挥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枢纽作用,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慢病服务为抓手,实现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影响因素的综合防控与长效管理数字化。

实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整合各类传染病监测系统,搭建覆盖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筛查哨点等传染病监测平台,建立健全突发传染病疫情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功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药品供应保障等业务信息化提供支撑。

专栏2 “十四五”健康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

“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支持县办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继续推广电子健康码。扩大远程医疗网络覆盖范围,实施县域医疗机构远程诊室建设项目。

第五部分  主要工作任务

一、筑强公共卫生防控服务体系

立足常态化防控需要,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和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传染病救治体系,筑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

(一)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县疾控中心建设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支持配备移动检测车,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车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配置,满足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现场快速检测、标本运输、督导检查和现场应急处置等多领域业务需求,全面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

(二)加强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健全县、乡两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依托县医院,推进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病区建设,在疫情发生时,按照传染病床位50张配置标准,迅速开放传染病病床。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标准化的发热诊室,一般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的发热筛查门诊,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重大疾病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建设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

(三)提升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覆盖全人群、县域协同、联防联控、智慧化的综合监测系统和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响应机制。加强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监测协同,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作用,依法依规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构建全程追踪和可回溯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提升全域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建立县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全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全县各部门间、乡镇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建立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提升县域协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卫生应急体系,包括部门预案、处置方案和流程,强化相互衔接,确保高效运行。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提高规范化处置能力。

专栏3  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1.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保急需保必需”和“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实验室设备配置。支持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

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县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诊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二、健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县域均衡布局,支持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推动优质医疗资质扩容和县域均衡布局建设,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提升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一)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县域卫生资源,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均衡,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增量资源主要投向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基层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推进县级医院建设。支持县办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加强与京津冀知名医院在学科、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推进县级医学龙头学科、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提高儿科、老年医学科、精神科、感染科等专科能力,完善二级诊疗科目设置,推广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有效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到2025年,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基层运行机制体制,发挥基层基本医疗卫生“网底”作用。

(一)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和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工程。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信息化等建设,强化急救、全科、儿科、康复、护理、中医药和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内部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农村地区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60岁以上乡村医生占比下降5%。

专栏4  县办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重点建设项目

1.县医院重点工程。支持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

2.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支持广宗县各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3.基层服务能力项目。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支持基础好、服务能力强的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全县实现乡镇卫生院按行政区划全覆盖。

(二)加强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配备负压救护车,在所有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或发热诊室,村卫生室、小区卫生站设置临时留观室(点),强化预检分诊与发热患者的筛查管理,提升及时发现、依法报告和处置传染病能力。开展业务培训、理论授课、实践操作、应急演练等项目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发病、传播、流行特点和防护知识熟悉程度;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重点开展核酸采样、抗原筛查等实践操作,满足和推动核酸采样“关口前移”要求,持续强化“哨点”作用。

四、建设具有特色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建立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县医院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和传承创新发展。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县中医医院为中心,推进国医堂、李么朱氏正骨医院向基层延伸发展,支持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中医联盟。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强化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遴选合适病种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疗效突出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完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新模式,推动中药质量提升。

(二)加强中医特色服务建设。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专科专病,总结诊疗经验,制定并推广应用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和中药新药创制,以名医、名科、名药带动打造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高水平中医特色专科。

(三)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县中医医院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专科加强建设,完善相关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改善诊疗环境,强化设施设备配置,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加强中医综合治疗(科室)建设,挖掘、整理、评估、优化、创新、推广一批安全有效的中医医疗技术。围绕中医优势病种,加强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县建设,为群众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服务。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培养一批传承名医学术经验、掌握中医思维、实践能力强、中医临床疗效好的中医药人才。加强中药制剂室建设,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特色中药开发应用。

专栏5  中医重点工程及中医传承建设项目

1.重点工程项目。支持广宗县中医医院综合楼项目、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

2.中医优势临床专(学)科建设项目。以脾胃病、血液病、肛肠、骨伤、针灸、肾病等中医专(学)科为重点,建设中医优势专科。遴选1-2个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到2025年在全县建设至少1个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培养中医学徒20人。挖掘、整理中老名医古籍、秘方,并编制成册。

五、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强化接续性服务措施,完善“一老一小”健康服务链条,建设全人全程全方位的健康保障网络,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保障。

(一)完善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健全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骨干,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

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县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推动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全面改善。推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进县级产前筛查中心建设,鼓励开展独立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健全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转诊网络体系,全面提升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危急重症诊治能力。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的儿科床位数达到2.50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名,每所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师和2名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医师。

构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加强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积极开展生殖健康促进、健康教育和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强化“三级预防”措施,减少出生缺陷,降低婴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孕产妇死亡率。到2025年,全县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均不低于95%,全县至少有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

(二)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发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大对城区和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形成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模式可复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乡镇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全覆盖。

(三)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合理配置,建立县、乡镇两级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机构。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以粉尘、毒物、噪声、电离等职业危害防护治理为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与职业医学技术支撑能力,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信息化建设,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程防护、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检测评价等信息“一网通”,有效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四)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县医院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中心建设,健全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培养和使用制度,全面提升精神心理服务保障能力,鼓励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设精神(心理)科,对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抑郁、焦虑、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到2025年,建立和完善全县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五)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机构为支撑、小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覆盖老年患者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完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布局,构建覆盖生命全过程、便捷可及、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均设立老年医学科。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向家庭延伸。规划建设一批乡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支持康复医养中心建设,提升县域医共体老年病诊疗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六)完善血液供应保障体系。加强二级及以上医院血液科建设和设备配置,确保临床用血与当地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建立血液安全管理体系,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血液安全监管。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工作。

(七)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疗中心)建设,重点支持县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全县至少建设一所康复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健全完善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增加县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完善住院康复、日间(门诊)康复、居家康复紧密结合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八)建立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机关、学校、家庭、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科室等组成的健康教育网络,为促进健康教育发展提供有力的体系支撑。

推进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兼)健康教育科(室)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动员机关、学校、家庭、企事业单位、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专栏6  “十四五”时期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项目

1.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十四五”期间,搬迁新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妇产科和儿科等医疗设施和设备提升,做好中心HIS、PIC、LIS、信息化设施建设,对现有孕产保健科、妇女保健科、放射科、手术室、化验室基础设施改造。

2.婴幼儿照护服务工程项目。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小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模式可复制的示范单位,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支持开展公共场所母婴室标准化建设。

3.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项目。实现全县出生缺陷免费筛查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孕妇应筛尽筛。持续开展孕期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筛查、诊断和干预,有效防止智力低下和聋哑儿出生。

4.老年健康服务保障工程。支持县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建设。支持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

5.康复中心服务能力提质工程项目。到2025年至少有1所康复中心;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康复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

6.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项目。支持县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

六、推动医疗服务有效融合发展

(一)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县医院为龙头,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及公共卫生等改革集成创新,统一资产运管、物资采购、人员使用、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和绩效考评,健全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按照“十统一”的要求,统筹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提升同质化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按照“十统一”的要求实行一体化管理。

(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加强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引导县级医院主动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减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占比,提升择期手术比例,缩短平均住院日和手术等待时间。

(三)强化中西医并重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杜绝大处方、滥用中医药等行为。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攻关,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力争部分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鼓励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四)全面提升医防协同水平。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和业务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共同做好慢性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强化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功能,促进医防融合,在县医院、中医医院设立预防保健中心。重点推进妇幼、精神、传染病、职业病等专科医院临床诊疗与预防保健的人员、业务、管理与信息协同。

(五)推动医养结合深度发展。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合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到2025年,形成有序衔接、相互补充的集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医疗养老服务体系。

实施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依托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县域新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内部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农村地区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

第六部分  发展保障与监测评价

一、强化发展保障

(一)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调整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强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人才使用与激励的长效机制,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大护士配备力度,落实护士配备标准,保障临床一线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县域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加大基层人才建设,加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落实乡村卫生服务人员一体化管理,落实“县招乡管村居用”的原则。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专栏7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全科医生培养。培养培训全科医生达到每万人口3.93名。

2.紧缺人才培养。以儿科、妇产科、精神、病理、中医、康复、护理、心理健康、老年医学等为重点,县级医院临床骨干医师每个专业达到2~3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中医2~3名,儿科、妇产科临床医师1~2名。

3.学科带头人培养。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高端创新人才,持续推进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4.专业公共卫生人员培养。支持疾控、妇幼、监督、职业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按编制配足人员。

(二)强化卫生投入政策落实。强化政府投资主体地位,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发展投入机制,落实符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细化、量化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类医院、传染病、精神病、康复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健全各级财政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的长效投入机制。加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保障,促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协同衔接。加强县财政对托育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各界投入和捐赠。

(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方式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要求,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到2025年,建立符合分类管理、多方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功能。完善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医疗救助费用“分级”保障机制,保证紧急状态下公立医院基本运行费用和医务人员基本工资。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普遍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决策机制,加强医院运营管理,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突出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有序就医秩序建立和居民健康改善等方面的考核。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将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落实财政全额保障责任。

(五)提高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效能。加强监督体系和队伍建设,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从业人员、行业秩序等的管理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远程指挥调度中心建设、互联网+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设备和5G现代网络技术,提升精准化监督执法水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发挥信用、信息公开、风险预警和评估、网格化管理等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推行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

二、加强规划监测评价

本规划需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由广宗县人民政府审定发布实施,规划期为5年。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加强部门协作。县卫生健康、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编制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

(三)严格规划要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资源的配置标准,合理控制资源总量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用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保证卫生健康事业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级评审等审批和财政资金安排。

(四)强化监督评价。建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评估方案,成立的评价评估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根据分析结果对规划进行调整,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实现。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县政协各部门,县委监

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

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