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发展和改革局第一次内部“双随机”定向抽查实施方案(红头)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2-06-06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广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开展2022年市场主体第一次
内部“双随机”定向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广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现将我局2022年第一次内部 “双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范围
抽取广宗县加油站市场主体名录库
二、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为2022年5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广宗县加油站各企业。
抽查比例:加油站A B未分类抽取比例是7%
加油站C D E抽取比例是20%
四、工件要求
我局成立 “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管副局长等为成员,负责此次“双随机”抽查的部署、相关业务的指导。
(一)任务分工
1、商务股牵头组织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负责协调相关业务股室提出抽查工作要求、明确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组织指导各相关业务股室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
2、商务股负责指导“双随机”抽查工作中涉及的案件核审、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对抽查结果公示情况的执法监督。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按照“双随机抽查”原则,我局在抽查企业名单后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抽查企业编组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
2.根据抽查企业的经营范围,确定检查事项清单。
3.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检测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检查结果或者其它专业机构做出的专业结论。采取书面检查、网络检测等方式进行检查的,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对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有被抽查企业盖章或签字确认。
(二)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由被抽查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按照规定,将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记录和抽查结果统一录入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抽查结束后,本次随机匹配的执法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需要补充公示的,应当自后续处理结果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社会公示。
广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日

冀公安备案号1305310200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