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二季度可开放容量报告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17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广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报告
广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按照“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现将本县域内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情况进行报备。
文件要求:县域电网可接入屋顶分布式光伏容量原则上按照不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功率为依据进行测算;严禁超容量接入,各级电网主变(配变)所接入的光伏容量(含已备案在建或待建容量)不应超过设备额定容量的80%。截至2024年4月17日,220千伏变电站可开放容量测算见下表:
广宗县220千伏变电站可开放容量及供电范围一览表
序号 | 220千伏千伏变电站供电区 | 2024年一季度剩余可开放容量 | 乡镇 | 各乡镇可开放容量 |
1 | 东安220千伏变电站 | 6.49 | 北塘疃镇 | 2.00 |
广宗镇 | 1.49 | |||
冯寨镇 | 3.00 | |||
2 | 贾庄220千伏变电站 | 0.00 | 核桃园镇 | 0.00 |
3 | 贺营220千伏变电站 | 0.00 | 广宗镇 | 0.00 |
4 | 南宫站220千伏变电站 | 0.00 | 件只乡 | 0.00 |
葫芦乡 | 0.00 | |||
广宗镇 | 0.00 | |||
平台乡 | 0.00 | |||
东召乡 | 0.00 |
广宗县全域剩余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6.49MW,原则上根据剩余在途工单和储备库录入时间在不超设备容量80%合理并网。
广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7日

冀公安备案号1305310200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