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广政字[2018]61号 发布时间: 2019-02-13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广政字〔2018〕61号
广宗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改善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县政府对2017年12月31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31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保留。
二、对7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未列入继续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视为失效,一律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但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需执行的,仍适用原来的政策规定。
附件:1.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宗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冀公安备案号1305310200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