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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消费的九条政策措施

体裁分类:助企纾困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2-12-09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关于促消费的九条政策措施

一、稳住家居居住类商品消费。结合上级政策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换绿色、换时尚消费促进活动,引导市场扩大以旧换新家电品种,加强对新技术产品的推广,激发居民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更换、新购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促进家具家装消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特色品牌消费。开展本地产品宣传推广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本地品牌。推动商场、超市设立广宗特产专区,提高我县特产知名度和影响力。(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振餐饮消费。发放餐饮专项消费券,活跃餐饮市场,扩大餐饮消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办好消费促进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组织开展“夜经济消费季”“惠享中秋”等线下促销活动,充分利用平台直播、双“11”网购等电商平台开展线上促销活动。通过低价折扣、发放消费券、积分抽奖等方式向消费者送实惠,激发消费者购物热情,营造浓厚消费氛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销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城市消费基础设施。健全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早餐店等社区商业配套设施,高质量推进商业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夜经济街区建设,突出抓好“天一金街”夜经济区。(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通过直采直销、订单农业等,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精准有效对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电商龙头企业。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挥其龙头示范和产业带动作用。坚持培优扶强,对电子商务业态发展领先、创新应用广泛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动电子商务创新融合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全面落实上级对餐饮、零售、公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的纾困扶持政策,在退税减税降费、降低成本、便利经营等方面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对餐饮、零售、公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按政策规定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失业补助金。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治,规范收费行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财政税务支持。全面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县税务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