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河北省政府     ·邢台市政府     |    

温馨提示:本网站已实现河北省内政务服务一号登录,新用户请注册并完成中级以上实名认证,即可正常登录本网站。

首页 > 信息公开

《广宗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2-10-24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邢政办字〔2022〕52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宗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格外关心、关注残疾人,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2022年10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邢台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邢政办字〔2022〕52号),对2022—2024年残疾人就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县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照《邢台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了《广宗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和评估未就业残疾人中不同群体的就业能力,综合“十三五”时期残疾人就业情况和当前残疾人就业形势,坚持分类施策,将有关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具体化、行动化,将提升残疾人就业规模作为主要目标,确定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十项就业行动推进政策落实。

《实施方案》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任务目标。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作用,提出“2022—2024年,全县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200人”的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措施,即具体的“十项行动”。在市政府十个分项行动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进行适当修改和具体细化。一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二是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三是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开展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引入优质就业项目和资源,带动更多残疾人实现新业态就业,支持残疾人通过多样化平台实现就业创业。利用有特色、运行稳定、有发展远景的民营企业,安置和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四是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五是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在各级建立的“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等普遍开展辅助性就业,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六是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加大帮扶力度。七是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八是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大力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连锁药店门诊部、企业医疗场所等就业。九是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十是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培训体系建设,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第三部分为保障条件。通过加强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和做好信息支持、宣传动员、监督落实,确保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有力有序落实。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