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美丽广宗建设行动方案 (2023-2027年)》的通知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5-04-07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要求,围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广宗,根据《美丽邢台建设行动方案 (2023-2027 年)》(邢政办字〔2023〕2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标志性行动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的广宗实践。
到2023年,全县细颗粒物(PM2.5)和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省县级排名“后十”。地表水市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管控措施实现覆盖率达到100%。“无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加大保护生物多样性宣传工作。排污权有偿使用全面推行。
到2025年,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7.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助推邢台市空气质量稳定退出全国“后十”,地表水市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土壤环
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持续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覆盖率保持100%,拟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目标达标率100%,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控措施覆盖率100%。全县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2.15%。配合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建成配置科学、运转高效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排污权交易种类进一步拓展。
到2027年,生态环境治理达到新高度,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邢台基本建成。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39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助推邢台市空气质量在稳定退出全国“后十”基础上巩固提升,全县工业企业低碳转型、绿色发展实现新突破。地表水市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进一步提升。排污权交易市场更加成熟,全面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共赢,助力经济持续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空气质量“退后十”行动。加强污染治理和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管控。开展城市污染治理挖潜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协同增效,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强化城市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能力建设,完善大气污染源清单。加强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等重点污染物治理。强化与周边城市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均需各乡镇区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细颗粒物(PM2.5)治理和重污染天气消除行动。统筹节能、减煤、控车、治企、增绿、抑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城市污染治理挖潜攻坚。建立“三线一单”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制度,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优化。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柴油车治理监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充分发挥县空气质量保障指挥中心作用,严格按照“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要求,提高应急响应协同能力。深化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落实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差异化管控,严禁“一刀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实施地表水环境治理行动。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多渠道生态补水保障机制。强化工业、农业节水,合理建设再生水管网,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地表水市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成效。加快推进县城雨污分流改造,同步实施雨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和破损修复。完善城镇公共污水处理设施,加快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高质量推进沿河道路“路田分家”工作,削减农田退水污染。〔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
(四)实施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整治历史遗留废渣、尾砂、冶炼粉尘等固体废物。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管控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治。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
(五)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以村庄绿化、河渠绿化、农田林网建设等为重点,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搞好森林抚育经营,增加森林资源。推进防沙治沙工作。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推行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进一步营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实施“无废城市”建设行动。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化利用水平,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建设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实行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优化利用处置结构布局,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我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推进全县农业绿色发展。健全完善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政策体系,实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全链条监管。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
(七)实施碳资产价值实现机制和排污权交易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降碳产品方法学体系,加大降碳产品开发力度,落实以基准值为基础的碳排放抵消制度。健全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碳减排项目开发机制,规范碳减排资产认定、登记和管理,运用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提升数据科学性、准确性和公允性。鼓励开发碳金融产品,加快推动碳资产化。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全面实行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引导企业开展可交易排污权认定工作。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丰富排污权交易品种。加强政府储备排污权收储力度,扩大政府储备和交易规模,强化金融赋能,激发市场主体减排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广宗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邢台银保监分局广宗县监管组、中国人民银行广宗县支行、县行政审批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成立美丽广宗建设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推进和协调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组织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
(二)强化政策支撑。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制度研究和建设。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政策,在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方面支持美丽广宗建设。完善绿色发展市场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广宗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邢台银保监分局广宗县监管组、中国人民银行广宗县支行〕
(三)强化项目引领。鼓励因地制宜开展美丽广宗建设实践,认真谋划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程,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河流湖库综合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等重点项目,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美丽城市、蓝天、河湖、乡村、田园等创建行动,绘就美丽广宗多彩画卷。〔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广宗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四)强化监督执法。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推行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全面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配合单位:负有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的县有关部门〕
(五)强化考核奖惩。按照《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月度综合考核奖惩办法》和《邢台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月度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进行考核奖惩,切实压紧压实各职责部门属地责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整合优质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品质,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广泛凝聚生态文明共识。积极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等主题社会宣传活动,讲好美丽广宗故事。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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