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宗县公安局 关于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双随机”定向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第四季度)
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23-11-05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2023年度广宗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抽查计划,我局决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全县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使用企业。
抽查比例:20%
三、抽查实施部门
广宗县公安局、广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抽查内容
公安局抽查事项;1.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和台账管理情况检查.2.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备案情况检查3.易制毒化学品单位年报情况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1.登记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负责确认检查对象名单,并从本部门执法人员名单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二)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联系协同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参加执法检查全部人员签字,加盖被检查单位公章。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四)按照信息分级分类抽查。从总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派发我县的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四个风险等级企业名单中按照20%比例抽取。
(五)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2、实地核查时,每个部门检查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六、抽查结果公示
1、检查部门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本部门外网渠道对社会进行公示。
2、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需要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的,由检查人员当场出具,并告知有关责任单位,如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特别严重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或约谈主要负责人后仍然拒不整改的,将予以曝光和行政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参加联查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参加联合检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确保联合检查有序开展。
(三)抓好教育培训,保障抽查效果。各部门要对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进行精准培训,从能力建设方面保障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联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广宗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5日

冀公安备案号1305310200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