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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4-07-11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广宗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拟成立广宗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现根据工作安排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注册规定。管理机构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基金规模。管理机构累计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且管理基金数量不少于3支。

3.核心团队。配备的核心成员应全部具有10年以上创业及股权投资经验,其中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不低于5人,拥有相关资格证书。

4.投资实践。管理机构近5年所管理的基金已投项目在A股或H股实现上市的企业数量合计不少于5家。

5.管理经验。管理机构须拥有管理政府引导基金的成功案例及经验,且管理过的政府引导基金数量累计不低于3支。

6.合规经营。管理机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五年以上,且公司及主要人员(总监及以上)拥有良好的合规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处罚等问题。

7.机制健全。管理机构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和员工跟投机制。

二、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广宗县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暂定)

2.运作模式:河北兴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平台,与其他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有限合伙制”形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聚焦广宗县新能源、新材料以及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投资地域限定为广宗县;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7年。

3.基金架构:基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暂定);管理费率按照基金投资额的1%计提,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基金投资收益应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遴选程序

1.报送材料。意向申报机构应在2024年7月15日下午5时前,向河北兴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申报材料。

2.资格审核。由河北兴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审查小组,对申请者所提交的详细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其专业背景、管理能力及历史业绩等。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最终的候选名单。

3.结果公示。河北兴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遴选出的基金管理机构名单通过广宗县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报名方式

请于2024年715日下午5前将报名资料纸质版2份盖章后报送至河北兴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宗县北环路南侧),申报机构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联系人:卫寿杰

联系电话:0319-7211928

五、其他事项

申报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河北兴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