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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5-02-28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及中共广宗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强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妥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拓展普法宣传覆盖面,全面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意识和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对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切实提高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确保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部署,一体推进。二是召开6次政府常务会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制发了《广宗县2024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2月29日,向市委、市政府、县人大报告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进行公开。三是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学法、法律顾问列席制度,全年学法10次,全面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四是2024年12月26日,组织全县31位处级干部和全体科级领导干部参加邢台市组织的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平均97分以上。

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得到充分实施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广宗县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县政府、政府办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防止了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进行报送备案。同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清理5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均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严格公开标准,细化公开目录,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524条,其中通知公告383条,事前公开163件,事后公开523件,其他政务信息1455条,回复网站留言30条,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457条,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保护网站安全,推动优化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政府网站发布内容每日巡检,每周进行2—3次IPv6支持度监测,保障政府网站的网络安全。三是申请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规范答复形式,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截至目前,共收到8件申请,全部按照规范回复。四是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从严监督管理全县3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注销关停19个信息质量较差、无实用功能的账号,保留了信息发布质量高、粉丝关注量大、具有网上办事功能的13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转发省、市要求转发的政策类、新闻类等信息,并按时反馈转发情况。五是强化业务培训,做好政策宣讲。建立了培训长效机制,每半年举行一次集中培训,覆盖全县34个单位,剖析典型案例,交流心得体会,有效提升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一是调整优化县行政执法队伍。①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更名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股级机构。②将县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大队更名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③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更名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④将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为交通运输局管理的股级机构。⑤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农业农村局管理的股级机构。⑥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更名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应急管理局管理的股级机构。调整后,上述局机关不再挂执法队伍牌子。不再保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由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承担,原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为其他事业单位。二是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继续完善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体制机制,县政府相关部门派驻乡镇的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由乡镇统一指挥协调。三是动态调整《广宗县乡镇行政处罚下放事项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要求,全面评估2020年度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结合实际,制定《广宗县乡镇行政处罚下放事项清单(2024年版)》,由原来76项调整为6项,进一步健全了“权责一致、事项清晰”的运行机制。

(四)健全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根据中央及省市要求,县司法局加挂广宗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的牌子并刻制印章,更加有效行使县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职责。司法局单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增配2名专职人员。县司法局派驻至各乡镇的司法所,加挂广宗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牌子,负责协助司法局履行对驻在乡镇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协调监督的职责。明确22个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设置或在其他股室加挂法制股的牌子,配备了59名法制股工作人员。

(五)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工作的通知》,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26个政府部门、6个乡镇政府按时高质承办了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50件、提案70件、社情民意14件。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六)扎实做好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2024年广宗县乡镇政府及县直行政机关共收到检察机关检察建议63件,其中公益诉讼类建议54件,社会治理类建议4件,其他建议5件。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认真核实、整改落实,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该项工作位列全市前列。

三、依法、科学、民主进行重大行政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广宗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全部经过专家评估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后评估与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依法、民主。

四、全力推进各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认真开展2024年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全县30个县级部门和8个乡镇政府的罚没许可证进行年检,逐一核查年检审核表、罚没依据、罚没财物审核表、罚没收入明细表等资料。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对相关罚没机关的罚没许可证进行调整:一是注销中国人民银行广宗县支行、广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两个机关的罚没资格,收回其罚没许可证。二是鉴于罚没机构的变化,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五个罚没机关的罚没副本进行调整;三是将广宗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更改为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检后,36个行政机关和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在行政区域依法行使罚没职权。

(二)全面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河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持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权威性、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三)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河北省规范罚款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设立5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公布投诉电话、邮箱,建立县司法局、县委网信办、12345信息共享机制,大力推进入企扫码,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推行轻微违法柔性执法处罚,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和《行政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罚款工作,严肃查处违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动态管理水平。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通过邢台法治在线培训考试系统,组织46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年检培训,抽取284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现场闭卷考试,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警示教育,执法素质全面提升。动态规范化管理行政执法证件,为36名新调整到执法岗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且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注销25名因调离原执法单位或调离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资格。

(五)全面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邢台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2024年向司法机关依法移送6件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惩治了违法犯罪行为。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全力做好行政诉讼工作。坚持复议为民,强化诉源治理。全年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1件,维持1件,确认违法2件,终止6件,驳回2件,切实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2024年全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25件,相关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出庭率100%,全面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得到省市充分肯定。

(三)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推广“枫桥经验”,围绕重点行业领域,按照“部门+律师”模式,组建诉调、医调、交调、裁调、房调、物调、军调、企调、婚调、综调10个调解中心,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运行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办结,全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2024年调解各类纠纷1246起,调解率100%。

六、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持续推进法治示范村建设。东召乡北苏村顺利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复核,葫芦乡伏城村、广宗镇西关社区、东召乡板台集村、大平台乡陈庄村、东召乡北苏村等10个村(社区)顺利通过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省司法厅将我县确定为省级“1+N”(即“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观察试点县。

(二)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2024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6692件,归集电子证照种类62种,数据5185条。先进经验做法在国家级媒体发布12篇,省级媒体35篇,省级内刊5篇,市级媒体23篇,市级内刊2篇。承担4个试点工作,其中国家级试点3个,市级试点1个。11月13日,通过积极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沟通对接,成功获批营商环境监测站国家级试点,成为本批次邢台市唯一入选单位。一是开展“政策找人、服务上门”活动。开展宣传活动12次,召开企业群众回访座谈会5次,上门服务企业群众500余人次,帮助3890家经营主体申领享受税费减免、失业保险、不动产登记费减免等惠企政策。持续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形成第一批8项《广宗县“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实现“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的转变。二是健全惠企便民全链条模式。全面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登记改革,不断拓展“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推行“全程网办”和免费“双邮寄”服务,整合企业开办流程,压缩办结时间至0.5个工作日内,提升审批效率50%以上,最快30分钟办结,累计新设各类经营主体5246户。成功办理个转企业务235件,全市排名第一;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工程建设项目专区,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立项4个阶段主要事项并联审批,完成107个项目联合审批。稳步推进联合验收、多测合一工作,完成联合验收项目16个,联合验收率100%,运用“多测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办理项目28个,使用率100%;围绕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整合项目审批力量组成项目审批小组,为项目单位开通绿色通道,24小时服务在线,实现了项目立项批复立等可取,共办理项目134件。深入推进招投标“双盲”改革,对政府投资依法必招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评标过程实现“不见面”“分散”评标,采用“一标一评”方式,对评审专家进行动态管理。2024年以来,完成全县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85宗,中标金额3.69亿元,节约资金815.67万元,评价专家36余次,“双盲”评审覆盖率达到100%。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归集信用信息816万余条,明确13家企业作为信用帮扶对象,指导40家企业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扩大“信易贷”应用规模,帮助1729家企业在“信易贷”平台获贷29.31亿元。三是抓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按照省市“应进必进”工作要求,对县政务中心进行改扩建,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造了功能完善、规范高效的“一门一窗一网”式政务服务综合体。32个部门542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完成,实现了政务服务“进一扇门、办所有事”。四是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梳理完成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13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开设专区,上线试运行,全面实现线上申请“一事联办”,办事环节由7个环节简化到1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办事效率整体提升77%,实现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或者“一次不用跑”。

(三)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是省确定的二十项民心工程之一。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0件,超额完成省定120件的全年目标任务,切实增强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5年,县政府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及省委、市委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在县人大的指导监督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各种会议、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入企扫码”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优化广宗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对照《广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全面查漏补缺,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职责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进一步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推进政府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部署要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亮证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推行柔性执法等刚性措施,持续完善监督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六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提高人民调解效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七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健全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广宗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