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报告
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25-07-09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现将本县域内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情况进行报备。
文件要求:县域电网可接入屋顶分布式光伏容量原则上按照不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功率为依据进行测算;严禁超容量接入,各级电网主变(配变)所接入的光伏容量(含已备案在建或待建容量)不应超过设备额定容量的80%。截止2025年6月30日,220千伏变电站可开放容量测算见下表:
广宗县220千伏变电站可开放容量及供电范围一览表
序号 | 220千伏千伏变电站供电区 | 2025年三季度剩余可开放容量 | 县域承载力评估预警等级 | 县域分布式光伏装机情况 |
(兆瓦) | ||||
1 | 东安220千伏变电站 | 7.17 | 黄色 | 7.17 |
2 | 贺营220千伏变电站 | 0 | ||
3 | 贾庄220千伏变电站 | 0 |
广宗县全域剩余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7.17MW,原则上根据剩余在途工单和储备库录入时间在不超设备容量80%合理并网。
附注:
1.公示的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是指评估时刻(本季度为2025年6月31日),该区域电网除去已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含已报装但尚未并网的在途分布式电源)外,还能继续开发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容量规模。
2.各配变可开放容量请至所在辖区供电所或营业厅查询。
2025年7月9日

冀公安备案号1305310200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