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广宗县县域商业建设承办企业的通知(农产品上行)
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5-08-20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公开遴选广宗县县域商业建设
承办企业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和《邢台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县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我县将采取“申报评审”的方式,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广宗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承办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建项目
1.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围绕农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重点支持建设或升级改造净菜加工集配中心,提升蔬菜等农产品上行动能和商品化率。
二、企业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其他组织;
2、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
3、拟申报企业须在广宗县境内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4、三年内无违法行为记录、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三、申报期限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
2、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报告(含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联系人: 刘庆羡
联系电话:7218896
邮 箱:gzxfgj7217897@163.com
附件:申报企业承诺书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申报企业承诺书
广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所申报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
二、申请项目无骗取财政资金,无刻意夸大投资规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提供给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局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违规使用各级财政资金行为和记录,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四、此次申报非重复申报,非多头申报。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主动接受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按项目建设要求提供相关建设信息,接受绩效评价,进行问题整改。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接受有关部门为审核本项目而进行的必要核查等。
六、如有违反上述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放弃资金支持,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冀公安备案号1305310200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