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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广宗县县域商业建设承办企业的通知(农产品上行)

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5-08-20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

关于公开遴选广宗县县域商业建设

承办企业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邢台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我县将采取“申报评审”的方式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广宗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承办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建项目

1.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围绕农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重点支持建设或升级改造净菜加工集配中心,提升蔬菜等农产品上行动能和商品化率。

二、企业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其他组织;

2、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

3、拟申报企业须在广宗县境内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4、三年内无违法行为记录、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三、申报期限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

2、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报告(含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联系人: 刘庆羡

联系电话:7218896

邮  箱:gzxfgj7217897@163.com

 

附件:申报企业承诺书

 

2025年8月20日


申报企业承诺书

 

广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所申报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

二、申请项目无骗取财政资金,无刻意夸大投资规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提供给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局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违规使用各级财政资金行为和记录,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四、此次申报非重复申报,非多头申报。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主动接受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按项目建设要求提供相关建设信息,接受绩效评价,进行问题整改。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接受有关部门为审核本项目而进行的必要核查等。

六、如有违反上述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放弃资金支持,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