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县建筑节能领域 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5-11-27 发布机构: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各项目建设单位,各有关责任主体:
按照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建筑节能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
二、检查范围
自2025年1月以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在建工程,对照设计图纸及各项规定开展实地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是重点检查《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建筑节能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执行情况;二是重点检查2025年度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设任务前三季度完成情况;三是重点检查已竣工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以及已取得标识的星级绿色建筑运行及监测情况;四是重点检查在建工程使用材料设备情况,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情况。
四、检查程序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年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在建工程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执法监督人员按照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台账随机抽取3人组成执法监督组,执法监督组于12月15日前完成抽中项目的监督检查,包括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是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对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组织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二是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公正执法,实行过程保密。
附件1:抽中检查项目名单
附件2:执法监督组名单
附件3:绿色建筑项目抽查记录表
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6日
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6日

微信图片_20251.jpg

微信图片_202512.jpg

微信图片_2025.jpg

冀公安备案号1305310200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