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8)销号的公示
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6-02-04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广宗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28)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取暖用水管理缺位。采用地热井、地下水源热泵取暖是城乡居民供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部分地下水源热泵没有办理取水许可证,部分地热井、地下水源热泵回灌不到位,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或外环境,不仅大量浪费水资源,而且污染水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至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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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冀公安备案号13053102000074